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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法律声明

  本网站资料、信息及相关内容由江苏爱科过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过滤材料”、“我们”或“本公司”)提供,任何访问者使用本网站前,请您仔细阅读下述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法律声明请勿继续使用本网站。如果您继续进入本公司网站、阅读本网站内容、下载本网站资料或使用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即意味着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声明条款约束。您使用本网站,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网站所提供的图片、信息或资料等内容,用于任何商业性的或非法、违法目的,或以任何不符合本法律声明的方式访问、使用本网站。本公司保留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本声明的修改权和解释权。本公司有权向违反本法律声明的用户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本公司网站的内容,本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关于内容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稳定性、可用性、不侵犯他人权利等方面的保证。本网站内容与纸制文件不符的,应以纸制文件内容为准。

  (二)互联网传输可能会受到干扰,中断、延迟或数据错误,本公司对于非本公司能控制的通讯设施故障可能引致的数据及交易之准确性或及时性不负任何责任。不保证网站服务器及网络的稳定性,不保证本网站在任何时候均可供浏览、阅读和使用。

  (三)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于进入或使用本网站引起的任何依赖本网站内容而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对进入或使用本网站而产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损失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利润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网站中涉及的与本公司产品、客户服务、销售等有关的内容,如产品目录及性能描述、合同、售后服务内容、地址与联系方式等,请以本公司业务部门的正式合同、承诺、约定为准。因本网站相关内容与实际产品的安装与使用工况存在一定差异,以实际的使用工况或合同为准,本公司不因此履行相应的义务或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通过互联网传送至本公司的电子邮件无法保证绝对的安全。如用户通过互联网发送的信息,或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本公司不对由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因使用本网站所产生的直接、间接、个别或连带的损失。

  (六)本公司不为于本公司网站使用的任何第三方软件的准确性、安全性、功能或性能作任何声明或保证。

  (七)本公司对于您在进入、浏览和使用本公司网站或从本公司网站下载任何内容而导致病毒或其他破坏性程序对您的电脑系统以及其他任何软件、硬件、IT系统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对于第三人采用非法手段进入本公司网站取得有关密码、资料和内容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隐私权保护 

  江苏爱科过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过滤材料”、“我们”或“本公司”)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 息安全可靠。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 够用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我们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隐私权保护》。

  一.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我们仅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为您提供网上服务

  1. 业务功能一:注册成为用户

  为完成创建账号,您需提供以下信息:您的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创建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

  您提供的上述信息,将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在您注销账号时,我们将停止使用并删除上述信息。

  上述信息将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需跨境传输,我们将会单独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2. 业务功能二:商品展示、个性化推荐、发送营销信息。

  (二)开展内部数据分析和研究,第三方SDK统计服务,改善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我们收集数据是根据您与我们的互动和您所做出的选择,包括您的隐私设置以及您使用的产品和功能。我们收集的数据可能包括SDK/API/JS代码版本、浏览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P地址、平台、时间戳、应用标识符、应用程序版本、应用分发渠道、独立设备标识符、iOS广告标识符(IDFA)、安卓广告主标识符、网卡(MAC)地址、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设备型号、终端制造厂商、终端设备操作系统版本、会话启动/停止时间、语言所在地、时区和网络状态(WiFi等)、硬盘、CPU和电池使用情况等。

  Cookie 政策

  一.    什么是Cookie?

  (一)Cookie

  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转,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 Cookie 的小数据文件。Cookie 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借助于 Cookie,网站能够存储您的偏好或购物篮内的商品等数据。

  我们不会将 Cookie 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 Cookie。您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 Cookie 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亲自更改用户设置。

  (二)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

  除 Cookie 外,我们还会在网站上使用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等其他同类技术。例如,我们向您发送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链接至我们网站内容的点击 URL。如果您点击该链接,我们则会跟踪此次点击,帮助我们了解您的产品或服务偏好并改善客户服务。网站信标通常是一种嵌入到网站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借助于电子邮件中的像素标签,我们能够获知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

  (三)Do Not Track(请勿追踪)

  很多网络浏览器均设有 Do Not Track 功能,该功能可向网站发布 Do Not Track 请求。目前,主要互联网标准组织尚未设立相关政策来规定网站应如何应对此类请求。但如果您的浏览器启用了 Do Not Track,那么我们的所有网站都会尊重您的选择。

  二.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我们不会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分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我们关联公司共享。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隐私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关联公司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4.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隐私权保护政策中声明的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例如,我们聘请来提供第三方数据统计和分析服务的公司可能需要采集和访问个人数据以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公司必须遵守我们的数据隐私和安全要求。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

  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二)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在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在您的浏览器与“服务”之间交换数据(如信用卡信息)时受 SSL 加密保护;我们同时对我们网站提供 https 安全浏览方式;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二)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

  (三)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及与其他我们用户的交流方式并未加密,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此类方式发送个人信息。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

  (四)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四.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

  账户信息——如果您希望访问或编辑您的账户中的个人资料信息和支付信息、更改您的密码、添加安全信息或关闭您的账户等,您可以通过访问我们的网站执行此类操作。

  搜索信息——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中访问或清除您的搜索历史记录、查看和修改兴趣以及管理其他数据。

  如果您无法通过我们的网站访问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客服联系。我们将尽快回复您的访问请求。

  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只要我们不需要过多投入,我们会向您提供。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工作人员。

  (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您可以通过“(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中罗列的方式提出更正申请。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链接更正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使用客服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为您更正。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若我们决定响应您的删除请求,我们还将同时通知从我们获得您的个人信息的实体,要求其及时删除,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这些实体获得您的独立授权。

  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见本策略“第一部分”)。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随时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操作:

  当您收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五)个人信息主体获取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操作:

  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例如数据接口匹配,我们还可按您的要求,直接将您的个人信息副本传输给您指定的第三方。

  (六)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在内的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著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解释,我们也将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

  (七)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我们将在三十天内做出答复。如您不满意,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有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五. 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成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儿童不得创建自己的用户账户。

  对于经父母同意而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儿童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

  尽管当地法律和习俗对儿童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不满 18 周岁的任何人均视为儿童。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六. 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由于我们通过遍布全球的资源和服务器提供产品或服务,这意味着,在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后,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转移到您使用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家/地区的境外管辖区,或者受到来自这些管辖区的访问。

  此类管辖区可能设有不同的数据保护法,甚至未设立相关法律。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足够同等的保护。例如,我们会请求您对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的同意,或者在跨境数据转移之前实施数据去标识化等安全举措。

  七. 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权保护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3号楼3301-10

  收件人:法务负责人

  电话号码:025-8589 3326

  电子邮箱:info@ecokeeper.cn

  邮编:210023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三十天内回复并解决相关事宜。

  使用条款

  (一)接受条款

  任何通过互联网访问进入本公司网站及任何页面即表示您同意并将受江苏爱科过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过滤材料”、“我们”或“本公司”)网站法律声明的约束。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公司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公司网站资料者,亦视为自愿接受本公司网站法律声明的约束。接受本条款法律约束是您合法访问本公司网站的前提。本公司可以随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修改本使用条款。

  (二)网站信息和资料使用条款

  本公司成员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本网站所述的产品及服务。除特别说明,本公司网站的任何信息及资料均不应视为专业人士的意见。由于本网站可能无法完成对上述内容的同步更新,因此访问者在依赖此信息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前,应对其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权威性等加以确认。使用本网站的用户应在有需要时,请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或服务,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注册义务

  如您在本公司网站注册,您同意:(a)根据本站所刊载的用户资料表格的要求,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b) 维持并及时更新用户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可能通过本公司网站所享受的任何服务。任何访问者一经正式注册即成为本公司网站用户。

  (四)用户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用户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用户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用户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用户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网站管理人员;及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本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

  (五)使用规则

  下面的条款和前面所述的条款均适用于本网站上的问题反馈等任何在网站上发生有相互影响作用区域的行为。访问者使用、进入或参与上述区域或网站上的任何其他具相互影响作用区域,则表示同意所有这些条款,本网站保留对本网站上内容的监控权,并对本网站认为具有危害性,引起争议性的或违反本操作规则的其他内容进行删除的权利。为了提供满足本网站用户需求的高价值信息的服务,并避免本网站用户遭受因对他人权利的不实、恶意攻击或其他有害陈述而引起的损失,本网站有必要建立下列操作规则以避免本网站之被滥用:

  当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您不得:

  1.粘贴或传播任何非法的,具威胁性的,诽谤性的,贬损的,报复的、亵渎的或任何其他法律禁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传播任何煽动性鼓励犯罪的,或违反公民义务或任何其他违反相关地方法规、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际公约、惯例的内容。

  2.粘贴或传播任何散布任何他人隐私或侵害他人名誉,粘贴或传播带有病毒,或任何带有贬损或损害性特征的内容;

  3.粘贴或传播任何可能侵害其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的数据、图形或程序,包括以非法形式使用未经注册的版权文本、图形或程序,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商标、服务标识等;

  4.以任何形式干扰本公司网站的其他用户。如果您违反本使用规则,责任由您自负。如果由于您的行为导致本公司遭到起诉或其他不利情形,您应当赔偿本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隐私

  本公司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条款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网站隐私条款的全部内容属于本法律声明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

  (七)网站安全承诺

  您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或破坏本公司网站的正常运作。您不得采取对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本公司网络结构的行动。您不得以任何手段非法入侵本公司网站。任何危害本公司网站安全性的行为都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八)法律关系

  您访问本公司网站的行为,除依据本法律声明或相关用户协议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外,不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佣与被雇佣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等任何其他法律关系。

  权利声明

  1. 本网站提供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号、商标、数据、文字、版面设计、图形、图表、图案、图像、流程、程序等)的版权均属于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未经本公司或相关权利人事先的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复制、再造、传播、出版、转帖、改编或陈列本网站的内容。同时,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对于本网站上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在非本公司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凡本公司网站转载之文章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2. 非经本公司书面许可,本公司网站以下内容不得转载或使用:

  2.1 网站Logo、Banner以及网站中特有的图形、标志、页面风格、编排方式、程序等;

  2.2 本公司网站中的部分图片的著作权或版权归属于相关图片公司,您在合法下载本公司网站上的图片后,请到拥有版权的公司进行付费购买和授权。如您未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授权造成的侵权及财产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3 已作出不得转载或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声明的内容;

  2.4 未由本公司网站署名或本公司网站引用、转载的他人作品等非本公司网站版权内容;

  2.5 本公司网站所指向的非本公司网站内容的相关链接内容;

  2.6 本公司网站中必须具有特别授权或具有注册用户资格方可知晓的内容;

  2.7 其他法律不允许或本公司网站认为不适合转载的内容。

  3.转载或引用本网中的署名文章,请按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

  4.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5.如本公司网站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个月内速来电与本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旦确认构成侵犯他人权利,本公司将立即移除相关内容。

  6.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未经许可或者恶意使用本公司网站内容者,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知识产权

  江苏爱科过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过滤材料”、“我们”或“本公司”)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本网站上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网站使用的所有商标、标识、企业名称和标志、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程序的全部内容,网站布局、网页设计、网站架构及资料编辑、使用软件或程序,及其知识产权均属于本公司独立拥有或与相关内容之合法权利人共同拥有。

  任何第三方在合理使用限度内转载本网站网页内容的,必须标明转载内容的出处、原作者、链接,并不得删除爱科过滤材料版权标志(如有),否则爱科过滤材料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制定了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具体如下:

  一. 权利通知

  如权利人认为在本网站中由第三方所提供的内容或者链接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的权利通知,该权利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权利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名称)、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2.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内容名称和网络地址;

  3.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对涉嫌侵权内容拥有合法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涉嫌侵权事实说明。

  权利通知需由权利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如权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加盖公章。

  权利人应当对其发出的权利通知的真实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公司在收到权利通知后,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形式审查,如该权利通知符合前述要求的,本公司技将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删除涉嫌侵权内容或断开涉嫌侵权链接。同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审查之需要要求权利人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予以配合。

  二. 反通知

  内容或者链接提供方在收到本公司送或在本公司公告页面获悉的权利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认为其提供内容或链接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本公司技以书面形式提交反通知,要求恢复被删除内容或被断开的链接。

  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 内容或链接提供方的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名称)、通信地址、电话号码、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等);

  2. 要求恢复的内容或链接对应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

  3. 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其对被删除或断开内容、链接享有合法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不构成侵权情况说明等;

  反通知应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对象应对反通知的真实性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公司收到连接或内容提供方提交的反通知后,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形式审查,如该反通知符合前述要求的,将立即恢复被删除的内容,或者恢复被断开的链接,同时将该反通知转送权利人。权利人不得再通知本公司删除该内容或断开该链接。

  三. 权利通知及反通知提交方式

  权利通知及反通知应通过以下方式向xx提交:

  1. 将扫描件发送至

  2. 并将书面材料邮寄至:

  收件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37号3号楼3301-10

  收件人:法务负责人

  电话号码:025-8589 3326

  电子邮箱:info@ecokeeper.cn

  邮编:210023

  本公司删除或恢复内容、断开或恢复链接的行为均是依法进行,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爱科过滤材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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